top of page
賽制&規則   table tennis

球員限制:

  1. 每校系最多派出兩隊,報名人數不限,每隊每場比賽最多可登錄12人。

  2. 桌球體保生不得參賽,特殊球員:例如體資生(入學時採計體育成績者)或是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會桌球公開組之選手,僅能打男單,男女亦同,也不能兼點。

  3. 每校系每場最多僅可登錄一名特殊球員,違者球隊取消該項目參賽資格,並扣押該項目保證金。

每場檢錄人數: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。球衣不得為白色。

 裁判與紀錄:

由國立中央大學桌球代表隊提供;比賽中有任何爭議由該場裁判決定。

用球:40+ 白色三星

獎品:冠軍:冠軍獎盃,比賽用球三盒。

      亞軍:亞軍獎盃,比賽用球二盒。

      季軍:季軍獎盃,比賽用球一盒。

      殿軍:殿軍獎盃。

賽制:

  1. 排點順序為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。

  2. 比賽中,僅女生可兼點,每名女生僅能兼一點,但如果是特殊球員,不再此限。

  3. 各點可輪空;女可兼男點,但男不得兼女點。

  4. 預賽:採分組循環制。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11分計算,皆須打完五點,每點三局勝即結束。預計8隊晉級。

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:勝1場得2分,敗1場得1分,棄權0分,積分多者為勝。若:

(1)二隊積分相等,比預賽對戰成績,勝者為勝。

(2)三隊以上積分相等,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依下列順序判定:

  • (總勝點數)÷(總負點數)之商,大者為勝。

  • (總勝分和)÷(總負分和)之商,大者為勝。

(3)如再相同,則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。

   5. 複賽:採單淘汰制。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11分計算,每點三局勝即獲勝,先取得3點之隊伍即為獲勝,剩餘點數無須打完。空的點不得調換順序,一律依照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之順序。

規則:

  1.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採行之最新規則。

  2. 每場比賽開始前,以擲硬幣方式或猜球決定場地選擇權和發球權,比賽進行中,若場上有爭議,以裁判判決為準。

  3. 在填寫檢錄單時可以空點,或是在比賽時有某點選手未出賽或棄點,視同該點為他方獲勝,但不影響此場比賽的進行以及往後各點積分計算,如果該點棄賽後該場對手贏得三點時,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做更改。

  4. 局與局之間隔為1分鐘。

  5. 每場比賽最多可暫停1次,時間為1分鐘,當球員離開球台時拍子需放在球桌上。

  6. 每場比賽遲到超過比賽開始時間十分鐘,經主辦單位宣布三次不到者,均視同該場比賽棄權,敬請勿隨意離場。甲方、乙方比賽。若甲方有一點無法及時出賽,想要更動賽程順序的話。則須得到對手乙方的同意,方可進行比賽。若反之,則甲方該點以棄權論。

  7. 各校出場比賽之球員,應穿著整齊服裝(以運動服為主),球以白色為主,所以上衣不可為白色系列之衣服。違者該點比賽以棄權論。

  8. 禁止使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認證以外的拍皮。

  9. 若遇對手棄賽,記錄5:0獲勝,每點3:0,每局11:0。

其他:

  1. 團體賽原則上只用一張球桌進行,如遇賽程有延誤的情況,主辦單位可適當用拆點來進行,以保持比賽暢通。(※確定場地後,再視情況能不能拆點進行)

  2. 為提高比賽品質,比賽用球檯在比賽期間內,禁止任何人在空球檯練球,違者適用判罰行為之規定,報請裁判長警告,再犯者得驅離賽區或取消其比賽資格。(※確定場地後,再視情況能不能在空球檯練球)

  3. 若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。

bottom of page